第9章 诛仙

展到了最巅峰,但,盛极而衰,由于类似的小说越来越多,所以,普通小说作家想要出名,也就越加艰难。但,在所有小说作家里,有一类作家是最受欢迎的,那就是创新作家!而创新,我来自地球,根本就不缺!”刘璘沉声道。

    要知道,刘璘前世的地球,小说已然发展到了一个巅峰,各个类型的小说,都发展到了一个极致,而这也就导致,每个类型的小说,近乎都是一个套路的,比如玄幻的升级练功流,都市的装逼打脸型,等等。

    这是个最坏的时代,但同时,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因为只要你开创的一个流派,且文笔不是差到极点的话,那你成为大神的日子,不远了。

    前世有很多例子说明这一点,比如,唐家三少的斗罗武魂流,z神的无xiàn 流,观棋的运朝流,番茄的盘龙神格流,永恒之火的圣人读书流,三叔的盗墓流等等。

    “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时代!”刘璘舔了舔嘴唇,大笑道。

    “成为各大流派的鼻祖吗?嘿嘿!”

    这一刻,刘璘的心底顿时涌起了无xiàn 豪气,他竟是与一种将前世各大流行小说全都照搬过来的冲动。

    他相信,光凭前世的小说,他就足以在蓝星闯出一片天地了。

    不过随后,刘璘就将这个念头给抛弃了,要知道,他可是传奇人生系统的拥有者,坐拥逆天系统却只写小说,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啊。

    而且,要赚大钱,光凭小说,还远远不够。

    不过,小说却是可以作为刘璘前期资本积累的手段。

    “我应该写什么小说才好呢?”刘璘低声道,突然,一道亮光闪过刘璘的脑海,“就是她了!”

    随后,刘璘打开电脑的word文档,开始码字了。

    为首两个字,赫然是诛仙。

    不错,刘璘就是要写前世被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的《诛仙》!

    《诛仙》是刘璘前世,萧鼎的代表作,一出世,就在小说界掀起了一股风潮,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更是传遍了整个小说界。

    刘璘之所以会选zé 写《诛仙》,除了这本书本身的质量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是古典仙侠的代表作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古典仙侠的鼻祖!

    既然选zé 走创新流,刘璘就不会选zé 一些已经被写烂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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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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