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之一,也是两名白狼悍骑之一。马弃原本不叫这个名字,他本也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充满侮辱性的代号“羊睾子”。他是乌丸人凌辱汉女奴后的产物,像他这样的人,每年在漠北都会产生很多,七成以上都在呱呱落地后不久就因恶劣的环境而夭折。存活的三成,至少有两成熬不到成年。
羊睾子名贱命硬,他成为了那幸运的一成。但是在他二十岁以前,他所过的日子,比他每日放牧的羊好不了多少。吃的是狗食,睡的是羊圈,牧羊十五年,他只吃过三次羊骨头。如果不是一个人的出现,他也许就这么浑浑噩噩,不知到哪一天就成为羊圈里一具僵尸。
这个人,不,对他而言,他已不是凡人,而是神!汉戈部的精神领袖——马悍!
他是第一批被解救的汉奴,因为没有名字,便与其他与其有相同情况的汉奴一样,随他们的部帅姓氏,一率姓马,各取一字。从此,“羊睾子”将成历史,他名马弃。
在白狼悍骑还被称为汉戈骑兵时,马弃就是其中一员,但因营养不足,他的体格不够健壮,而且缺少接触骑射的机会,各项指标都不合格。故此,马弃并未能成为正骑兵,而是预备骑兵。
两年来,马弃参与了从汉戈部崛起。到白狼城兴盛的所有战事,渐渐成长为一个合格战士。同时对他们的城守,可谓赤胆忠心,敬若神明。
马弃在此次随行的二百白狼悍骑中,属轻骑兵。也就是骑射与力量都不突出,但必要时既能当弓骑驰击,又能当重骑冲刺的两用骑兵,这就是白狼轻骑兵。
他只所以被马悍留下,一是机灵,二是忠心。留守四人中。以他为首,他的军职是伍长。
笮融率军入城后,马弃得到曹军入寇徐州的消息,意识到这消息的重要性。立即派出一名白狼悍骑兄弟,带上他的战马。一人双骑,追赶城守船队。
是夜,当太守府第一缕火光刺破黑暗,光亮透窗而入时,马弃就被惊起。立即裹青巾,着戎衣,披半身皮甲,手持一石二斗硬弓。腰佩斫刀短斧,背负一撒带二十支装箭矢——这就是白狼轻骑兵的基本配备。
其实正规的白狼轻骑,还配有两根长矛。四支投枪。不过因是在城里,不便携带,故此未配置。如果是白狼弓骑,一率配两把弓,普通弓与滑轮弓,箭矢的数量也比普通轻骑多两倍。马弃只是轻骑兵。所以他的弓矢只是普通标配。
当一身披挂的马弃冲出房屋时,两名楼船士也持刀冲了出来。
马弃的身手也许在白狼悍骑里排不上号。但临战经验绝对够丰富,他立即指挥两名楼船士跑到甘家。分别守住甘家前后门,马弃自个则翻上对面邻居的院墙,再跳上屋顶,持弓蹲伏。
黑暗中,到处传来喊杀声,不时可见一簇簇的火苗冒起,夜风急吹,送来一阵阵呛人的浓烟。
情况不明,马弃不敢妄动,焦急的目光不时在甘家门口与黑黢黢巷道两侧来回扫视。
这时许多居民都已惊起,慌乱一团,家家户户开门出奔,很快带回笮融叛乱、太守遭难的消息。
甘父及其族人也慌了神,赶紧收拾细软,夺门而出,随人潮向城门奔去。
“伍长,怎生是好?”两名楼船士跑到墙根下请示。
马弃咬咬牙,手一挥:“不要管别人,只盯牢甘家小娘子。你们尾随其后,我走高处盯梢。快!”
马弃所谓的走高处,就是沿着鳞次栉比的房顶,居高临下盯梢,这样不易跟丢。好在汉末以来,淮阴基本没遭过战乱,居民家境普遍殷实,纵然住着杂草合泥的屋子,那顶梁却很结实,倒不虞失足而陷。
当混乱的人流刚涌出巷子,迎面火光大亮,利刃闪闪,嗷嗷怪叫声如夜兽嘶吼,响彻全城。
乱兵扑袭,人流哄然炸开,有如一瓢冷水浇入滚烫的锅底,滋滋喷溅的不是蒸气,而是腾腾热血。
喊杀声、惨叫声、裂帛声、利刃入肉剔骨声、盈耳灌脑,嗡嗡回荡,令人失魂。
甘梅在混乱中被撞得东倒西歪,手里的箱笼都不知抛到哪里去了,眨眼之间,父兄便不见踪影。举目所见,前后左右,竟无一个熟识之人。甘梅被挤到墙边角落,钗横鬓乱,花容失色。在这一刻,很奇怪,她脑海里想
第一百四十五章 【广陵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