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发上没多久苟志就陷入了梦乡之中。
苟志,男,原型狮子狗,今年24岁,爷爷年轻时期就申请加入了沪海市成为了一位有身份证明的狗妖。在沪海市担任保安工作,在成为沪海市居民的第二年遇到了苟志的奶奶。两老忙了大半辈子才买下了苟志现在所住的屋子的首付,苟志父母这一辈子都在还房贷,终于在临死前才还清,还没享受多久的辛福生活,父母两人就死在了黑势力份子的手里,独留苟志一人生活。
苟志本人乐观积极,努力读书,本身也喜欢帮助别人,再加上其三代清白的身世,在周围凡人邻居的证词下最后于三年前加入了国安,开始只是普通的文员,在工作一年后因为其优异的工作能力和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被升职到调律科三组负责消除零散的凡人无意中见到妖原形的记忆。
虽然工作辛苦还有个讨人厌的上司,不过苟志认为这份工作能够帮助社会稳定,而社会稳定了那些希望有所归属的妖的生活才能更加的美好,所以苟志也一直有种使命感驱使着苟志即使再苦再累也一直乐在其中积极乐观的工作着。
叮铃铃,叮铃铃苟志被电话铃吵醒,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拎起电话问道“喂,哪位。”
“小志啊,我旺财啊,今天我这里有点事情我就不回来了,你别等我了啊。”
旺财,苟志的好友现在借住在苟志家。
“恩,知道了。”苟志迷迷糊糊的回答道。
挂了电话苟志清醒了好多,看了看钟发现自己眯了半个多小时,擦掉嘴上的口水,爬了起来开始做晚饭,洗澡,洗完澡回房间的路上发现旺财的门开着,看着旺财房间内乱糟糟的,无奈的撇着嘴走了进去,“真是的,自己是狗妖,但是也不能把自己的窝弄成狗窝啊。”
刚刚踏进房间的那一刻,苟志闻到了一些不该出现在房间的味道,用力的嗅了嗅苟志发现了味道的出处,翻开一推脏兮兮的衣服,拿起最下面的衣服,摊开一看衣服上有着暗红色的血迹还散发着阵阵血腥味。
“这小子到底在做些什么啊!”
(本章完)
第103章 伤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