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旗帜进军。
帅克曾经是帝人。
他服役了十八年,在雷蒂诺里库姆的战斗结束之后退役,当时他被称为“好兵帅克”,他拿到了勋章,荣誉缎带,还有记录本上的一个公章,并分到了与服役年数成比例的土地。
这是帝国不得已的举措,皇帝的金库里已经没有多少金币了,他支付不出那么多士兵的退伍费,只能将过去的皇家猎场和园林作为奖励赏赐给有功的退伍士兵,而这也只是少数幸运儿才能得到的恩惠。
但帅克恰好是其中之一。
但行政部门没有承担他的路费和搬家费,帅克只能倾其所有和成百上千的未来邻居一起抵达,当他踏上这边土地的时候,人们已经简单地管他叫“帅克”了,只有那些看到他左臂上暗淡刺青的人才会知晓他身为军人的过去。
新式的电灯点亮了繁华的库斯科尔纳城和坎贝拉要塞,上游因为森林遭到严重砍伐,导致河水不断冲刷下层层的泥土,也因此让河口覆满了厚厚的一层黑色淤泥,这使得那片河岸成为了库斯科尔纳附近最肥沃的土地之一。
这是个好地方,潮湿的空气中总飘着甜菜和卷心菜的气味。
帅克现在没有妻子,一心劳作。
他种植大片的艳丽花朵来装点库斯科尔纳城上流社会的厅堂与袍服,在换季的时候则为当地纺织业种植亚麻。
二者都需要临时劳动力,帅克常常雇佣附近家庭的年轻儿童,女孩负责挑拣并包装花朵,男孩则收割亚麻。
欧尔脖颈上的那根细链子挂着一枚凯蒙新教徽记,那是他第一任妻子的礼物,他们二人尚未熟识她便去世了,而他则加入了帝队。
这枚徽记,还有他的信仰,是他来到库斯科尔纳的原因之一,他感觉信仰在这个地方更容易存活。
至少,应该是这样的。
他的一些邻居,那些与他共处了十年,子女都被他雇佣过的邻居,时常嘲笑他的信仰,他们管他叫“新教徒帅克”。
另一些则与他一同到田地边缘的那座小教堂去祈祷。
现在是亚麻的季节,男人和男孩都在地里劳作,他们还要辛苦两周。
今天有很多船飘过海岸线,装甲舰,运兵船,供给船,帅克迎着太阳眯起眼睛眺望着,他能认出它们,不管他是农民,还是信徒,在内心深处他依旧是帝人。
他能认出他们。
他有种源自过去的感觉,这让他想起了挂在壁炉上方的步枪。
三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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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致命晨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