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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记住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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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一首歌的名字,每当听到这个旋律的时候,我们的身体,总会不由自主的生出一股,想打篮球的冲动。

    洛杉矶湖人队和明尼苏达森林狼队的比赛,进入了下半场。

    中场休息的时候,湖人队的啦啦队美女们,卖力的,在斯台普斯中心的球场上,扭动着自己的腰肢,**的舞蹈着。不少本来准备在中场时,选择去吃点东西的球迷,看见啦啦队美女的热舞之后,都选择了留下。

    天花板上,15面总冠军旗帜,迎风而扬,每一个湖人的球迷,都会为这些冠军旗帜,感到骄傲。

    7件退役球衣,书写着湖人的传奇,威尔特张伯伦,埃尔金贝勒,魔术师约翰逊,天勾贾巴尔,杰里韦斯特,哪一个不是nba史上的传奇?

    相比于洛杉矶湖人,明尼苏达森林狼的队史,要简单的多。

    一支伟大的球队,需要一个伟大的领袖。

    当凯文加内特远走波士顿的时候,无数的森林狼队球迷暗自流泪。

    现在,一个超级新人,接过了kg的班,他成为了森林狼队的新领袖。

    他可以扣飞小皇帝,他无所不能!!!林晓枫,作为明尼苏达森林狼的新旗帜,在今天比赛的上半场,他的表现,和很出色。

    下半场,桀骜不驯的明尼苏达人,挺着他们的胸脯,走回了赛场。

    61比60,静止的比分牌上,时间已经开始倒数,当时间倒数到0的时候,下半场的比赛,将会开始。


    “巴特勒,你在湖人队的那段时光怎么样?在这样的豪门打球,有什么感想吗?”坐在替补席上,林晓枫问道。

    所有人都被林晓枫的问题吸引了,包括大鲨鱼奥尼尔。

    “不快乐,林,很不快乐,在湖人队那段时光,尽管每场比赛我都能够有足够的开火权,但是我并不快乐。那个时候的科比,有些自私,而且,奥多姆每时每刻都在和我竞争着主力位置。奥多姆,用了很多办法阴我诶,嘿嘿,最后,球队选择留下奥多姆,用我去换夸梅布朗。。。。。。嘿嘿,这种豪门球队,说实话,现在我一点也不稀罕。。。。。。林,我更喜欢现在的森林狼,你知道为什么吗?”

    看着巴特勒有些戏虐的眼神,林晓枫摇了摇头。

    “因为,在这里,我看到了总冠军的希望,再过几个月,我就要30岁了,我已经不在年轻了,我最好的时光,可能只有2到3年了。林,是你让我看到了总冠军的希望。你的体内,流着一股斗士的血液,而且,每个夜晚,你都在成长。说句实话,看到你今天那么努力的跑位和传球,我真的有些感动,你用10几场比赛,就走完了一些人要走几年的路程。现在的你,已经知道了团队的重要性,林,说句实话,你的天赋,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最高的。”巴特勒讪讪笑了笑,说道。

    “巴特勒说的没错。”听着巴特勒的话,一旁的奥尼尔叹了叹气。

    “呵呵,伙计们,你们的心我知道了,不过这些话,我们留到捧起奥布莱恩杯的时候再讲吧,现在,我们的目标是——————挑翻洛杉矶湖人!”林晓枫从板凳上,站了起来说道。

    “我会让斯台普斯,记住,我林晓枫的名字!!!!!!”林晓枫朝着众人坏笑了一下,说道。

    没有人会去怀疑林晓枫,他有能力做到。

    历史证明,林晓枫的确做到了,在他退役后不久,联盟宣布,3号球衣,将永远退役,用此举,那表达了,全联盟,对林晓枫的敬畏。

    下半场,比赛开始,湖人队球权。

    控球的是小鱼费舍尔,或许,我们应该称呼他为老鱼了,今年已经35岁的老鱼,已经经历了900多场比赛的洗礼,经验丰富的他,用他的余光,照亮着湖人队前进的步伐。

    面对森林狼队新人乔尼弗林的防守,已经不同往昔的费舍尔选择把球交了出去。

    罗恩阿泰斯特接球,这位联盟公认的单兵防守专家,有着不俗的进攻实力。

    尝试突破



第七十一章记住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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