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庄周遭的田地已经收割完毕,大片的空旷土地上,五骑奔驰是比较醒目的,哪怕是下着雨。
李云他们距离农庄还有四百多米,这边就有人发现了。
&士长,有半个小队的骑兵过来了。”
&有着一双豹眼的男人怔了一下,随即道:“让邓肯和坎贝尔带着他们的人手过去,战斗阵型,只要不是我们的人,就给我杀!”
&
很快,农庄这边就集结了两个小队的骑兵,共计22人组成的三重锋矢队列从李云五人的斜侧面冲了上去。没有迎头顶上是因为已经来不及把马速提上来,没有冲起来,对冲会很吃亏。
而侧击,则将问题丢还给了李云他们。若李云他们直冲,就要遭受侧面而来的打击。拐弯,之前的速度就没有了。
短短的几秒时间内,李云做出了选择,奔冲的五骑,就如同心有灵犀般突然齐齐跃起,且不是寻常的纵跃,而是在竖纵斜身,等落地时,方向已经完成调整,马身只是因为惯性扭了那么一下,就由直线改成了50度角的斜线。
邓肯和坎贝尔看的眼神一缩,邓肯心道:“都是骑士?”
坎贝尔则眼光更老辣,直接给队友送情报:“群力!”
群力可以代表暗骑士的一种特征类型,也可以指所有具备‘主副一体、高度协同作战’特征的群体。
北地生活的刀锋狼,就是典型的群力,一个核心、一帮助攻,助攻买肉,核心收割,哪怕遇到熊、虎也照样敢杀给你看。
骑兵们一听群力,就知道杀核心才是重点,驾驭坐骑有意识的将己方最强的锋锐,对准李云。
也就在这时候,李云这边已经展开攻击,双臂两次展射,第一次是飞刀,第二次是棺材钉,前慢后快。
结果飞刀基本不是走空就是被成功格挡或打飞,棺材钉骑兵们则连一枚都没能躲开,下意识的应对飞刀、导致失去了躲闪或格挡的机会、
柿子拣软的捏,只是一瞬间,八名骑兵就交代了,有四个尚在马上,另外四个则直接落马。
而在李云对面,充当锋矢的邓肯嗜血的舔着嘴唇,一脸狰狞。由于下雨泥泞,他没有佩重装,也没有用骑枪,而是骑士剑。
&我死!”大喝声中,邓肯的骑士剑闪着璀璨的光芒,以一种优雅而又凌厉的姿态和角度在战马交错的瞬间抹过李云的腰腹。
李云没能躲开,他也躲不开!
双方对冲时间很短,两波投掷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气力,他没有办法在之后还能好整以暇的应对邓肯的攻击。
他甚至都没有做出反击,不是不能,而是没有勉强使用半吊子的反击,将出手的机会押后,为下一轮攻击做更充分的准备。
嗤啦!李云身上的重皮甲被切开,然后是身体。
两人错马而过。
韧中有坚,还带着一种油滑,只凭这手感,邓肯就知道他那足够犀利的一剑并没有要了对方的命。他确定对方受伤了,可仍具备战斗能力。
落后邓肯两个马位的是坎贝尔,他是李云要面对的又一难。
坎贝尔也用骑士剑,并且同样没有贪大攻击脖颈,也是攻击身体,不过坎贝尔这一剑比邓肯的阴险一些,他捎带马头,如果马躲不及时,脑瓜顶就会被削去一层。
一般骑兵不敢这么用剑,很容易被挂带落马,可坎贝尔不怕,他的剑是名剑,并且附了能,他的力量、技巧也足以支持他运用这一战术。
李云二次卖肉。
嚓!这一剑斩的干净利落。听声音就知道。
重皮甲被直接斩开,皮肉也被展开,伤及内脏,但却诡异的没有出血。
坎贝尔之后还有一人,是特意加上的,本来中央一前一后两名骑士,这锋矢已经十分强力了,但要对付群力的核心,因此又加了一个。
这位骑兵也是个好手,他见李云连吃两剑,觉得由自己收官把握应该不小,于是他贪了个大,刀扫向李云的脖颈。
却被李云以好哩之差闪开了,仅是肩头皮甲被削飞一块。
&死!”这位骑兵心中懊恼,回首甩了匕首出去,结果也被李云闪开了。
卡里斯他们比李云还惨,不仅人,连马都遭受了攻击
第十七章 激战、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