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我与大小姐吃完早点,备好行李,正式踏上了“救世”的征途。
第一站,‘大王’国。
之所以不作美,是因为我觉得它的行事作风和“美”实在搭不上边,倒不如把美字拆分开来,大王旁边加上两点单引号,意为自居大王,嗯哼,这个称呼或许更适合它。
说到怎么去,我以为林总就算碍于身份不便派出私人飞机,起码也会有专车护送什么的但事实证明我想多了,从我接受任务的那一刻起,他压根就没有再管大小姐的意思,全然一副“我已经置身事外,你看着办”的样子,就像是把大小姐的监护权和毕生幸福都托付给了我,而他只要在后面加油助威,安享晚年就行了,笑哭~
大小姐的反应也十分平静,我本以为她多少会有依赖林总的表现,结果坚强得令人心疼——在与林总做了一个临别的拥抱之后,她就毫不犹豫地离开了这个家,甚至连回头的动作都没有。
但走了几步我便细心地发现,大小姐的眼眶里早就含满了泪水此经一别,再见时不知会是何年,或许,会成为永别。
凛冽寒风中,林总凝视着我们的背影,蒙蒙的天空下,茫茫的雪地上,我与大小姐穿着黑白两色风衣,手挽着手,承载着未来的希望与光明,渐行渐远
呸呸呸,伤感的画面还是不描述了,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不能见面,视频聊天也可以呀,真的是,什么“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根本不存在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小姐的计划比林总的做法更绝,除掉途中需要坐轮船的海域,她居然是打算徒步行走去‘大王’国的,然后一路上再贯彻“爱与正义”燃烧自己如此无私无畏至德至善的大爱,深深动容到了我,呜呜呜——乘坐飞机轻松直达的想法只能含泪咽进肚子里了。
弯弯绕绕约莫走了八九公里路,大小姐似乎有些支撑不住了。在这种天寒地冻、山路崎岖的环境里,即便是年轻力壮的小伙都撑不了多久,她能坚持到现在,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看来林总把她的身体调理得很好。
但离这儿最近的乡镇,至少还有十几公里,周围皆是人迹罕至的野岭,积雪厚得能没入裤腿,也没有什么可以歇脚的地方。
林总开辟的这片世外桃源,其内在美好静谧,其外在阴森诡秘,如此强烈的反差,就像是明媚的女子披上了一层黑暗的画皮,虽然很好地保护了大小姐,却也成为了囚禁她的牢笼。
当然,林总的智慧不是我能揣测的,或许他的用意就是想让大小姐明白,世界上的大多艰难险恶,不是靠着一腔孤勇和空想抱负就能克服的,想要战胜它们,需要极强的毅力与信念,并付出十倍,百倍,甚至千倍万倍的努力——如果被区区一条道路就阻挡住脚步,谈何去拯救世界,创造奇迹?
“明月姐姐,我想休息一下。”大小姐终于停下身子,缓了缓气。
看着她那双明眸善睐环顾四处,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我哑然失笑。
“明月姐姐,你之前是怎么来的呀?”她好奇地问。
我的表情立马僵住了。
告诉你个秘密,姐姐跑步的速度比轿车还快,你信不信?
嗯,这个玩笑不错,就是冒险了点,凭大小姐的智慧,很容易验证它的真假,届时后果难料所以究竟是如实相告全盘托出,还是应该编造一个半真半假善意的谎言?
要像林总那样继续隐瞒吗?
不,等等无限期地与大小姐朝夕相处,几乎就意味着我的实力必定会有暴露的一天——林总既然选择了我,他就不可能想不到这个问题,但他并没有要求我隐藏身份和实力,也就是说,他把决定权交给了我?!默许我把真相告诉大小姐!?
嘶——是我疯了还是林总疯了?
她只是个孩子啊!
我沉默地看着大小姐,大小姐也安静地望着我。
似乎比起所谓的真相,实现“神爱世人,行走于天地间救苦救难”更为疯狂一些吧?
换个角度来说,大小姐的包容能力绝对超越了我的想象
不过,保险起见,循序渐进准没错。
“明月姐姐是跑过来的,对不
明月朝圣记(四)地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