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席,从土坑中坐了起来,正看见两个人影如同见了鬼一般的朝远处飞奔而去。
四下打量一番之后,燕凌才发现自己是被人埋了,而且埋得极为简陋,连口棺材都没有。
想到了之前在医院里的那一幕,燕凌的嘴唇微微抖了下。
难道自己真的死了?
想到此,燕凌的嘴角不由得浮起了一丝冷笑,没想到自己死了,那人竟然连口棺材都没给自己,反倒是把自己给扔到了这深山老林?
燕凌咬紧了牙关,心口处的疼又加重了几分。
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胸口那道致命的伤口,却意外的没有摸到,自己胸口处的皮肤光滑细腻,连一丝的细小疤痕都没有。
燕凌一愣,低头扯开胸口的衣衫,皎洁的月光之下,他看见自己胸前的肌肤如雪,白嫩细腻……
他看着自己的手,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之处,自己的手掌看起来比原来小了一号,手指细长,原本自己指尖处的薄茧也消失不见了。
燕凌低头仔细看着自己的胸口之处,只见左侧乳首旁边,隐约浮现出一个鳞片形状的青色印记。看到这个印记,燕凌的瞳孔猛一收缩,一个电光火石的念头从脑中闪过。
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半晌之后,燕凌站起身,抖落了身上的泥土,向着刚才那两个人逃窜的方向看去,隐约看见了几处灯火闪亮,显然是一个村庄。
空气中的寒意越发加重了,燕凌缩了缩身体,感觉到此刻的温度几近零度,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胸口的印记,似有所悟。
&角村……”
燕凌抬头看了看远方的村庄,迈步朝着那灯光走去。
他没有想到,时隔一年,他竟然又回到了这个村子,而且还是以这种诡异的方式。
第二天,村子里的人见到燕凌的时候,脸上的神情都如同见了鬼了一般,不过惊讶过后,众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了一丝喜色,毕竟人没死是件好事,这些年村子里的怪事多了,大家也都习惯了,谁也不会去纠结这人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只是说村子里那赤脚医生的饭碗该砸一砸了,平日里活人诊不活,确诊的死人反倒活了……
村长尤其高兴,号召大家捐了些米面衣物送到了傻子家中,村民们帮着收拾了屋子生起了火,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
燕凌听着众人谈话,明白了自己这身体原本是个傻子,是个寡妇的儿子,大名叫做福禄,村里的人都喊他的小名“小葫芦”。于是,燕凌知道了自己从此就要顶着这个傻子的名字在八角村里生活了。
上辈子的燕凌——或者说前阵子的燕凌,曾经获得过三个博士学位,在材料分子学领域还发表过震惊世界的里程碑式论文,假以时日,说不定会有一种新的元素以他的名字命名,虽然燕凌为人低调,但是在相关的学术领域范围内还是极有知名度的,几乎就是高智商人群的典范,对于这样一个学神类型的人而言,学习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并不难,但是装傻反倒成了一个难题,因为已经养成的习惯会不经意的透露智商。
傻子没有过多的记忆留给燕凌,只有对周遭事物的些许熟悉感,以及部分村里人的名字。所以燕凌并不知道葫芦以前是如何生活的,他只能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过日子,不知道葫芦的语言表达能力如何,燕凌索性干脆不说话,尽量不和旁人接触。然而一个月下来,看见村民们看向自己的异样眼神,燕凌还是知道了自己可能装的不怎么像……
但是也并没有什么大碍,除了村子里流传出了“葫芦那傻子死过一回之后似乎变聪明了”这种还带着几分喜意的传言之外,并没有其他波澜。即使是在农村,大家也是很忙的,对于一个存在感不高的傻子,没什么人过多关注。
来到八角村一个月之后,燕凌才有机会照了一次镜子。寡妇死了之后,葫芦一直没上户口,长到快十六岁了还是个黑户,正好赶上这次人口普查,村长觉得这孩子死而复生也不容易,现在看着越来越聪明了,说不定以后还能娶个媳妇啥的,于是,把他叫到了村委会,照相办了身份证。
燕凌看着墙上那镜子中的少年,心中有些说不出的感觉。镜中之人和从前的自己几乎没有相似的地方,那是一张年轻的面孔,清秀白皙,五官生的精致,眉眼之间似乎还带着几
2.诈尸还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