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的话,就别毕业了。”
说完,席勒就把手上那个写满了字的笔记本扔给了布鲁斯,那上面写着一些人尽皆知的考试要求。
首先,布鲁斯不能使用现在已经有的科技设备,比如蝙蝠装、蝙蝠车等等,但并不限制自己搞发明,其次,就是不能暴露身份,毕竟黑帮副本当中还是有很多人认识布鲁斯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及格标准,看着那上面的一行字,布鲁斯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因为那一行字赫然写着“成功加入黑帮,并在一个月之内不要被开除”。
在可以随意搞发明、不受限制地利用他的天才智慧赚钱的情况下,通过要求居然只是加入黑帮而不被开除,布鲁斯怀疑席勒徇私舞弊,并且他有证据。
布鲁斯并不打算只做到这些事,就算席勒不安排这场考试,他也想去黑帮里转转。
作为哥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黑帮文化是这里的根基和命脉,布鲁斯对此而感到好奇,所以,他迟早要去,而且不止要做到加入黑帮,还必须得混出点名堂来。
而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因为他的容貌没有完全恢复,更重要的是,嗓音也有些变了。
在掉入化学之后,他其实是呛了水的,喉咙和声带都被一定程度的腐蚀了,这让他的声音与布鲁斯和蝙蝠侠都出现了区别。
他在贫民窟那两个月惨痛的经历,让他的体型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就连经常露出来的下巴都变尖了,就算是对他比较熟悉的人,也认不出来了。
而这也意味着,他可以用另一个隐藏身份,去接触以前接触过的熟人,而不被发现。
经历过贫民窟的惨痛教训,布鲁斯终于明白,一个好汉三个帮可不只是一个谚语,没有熟人,在哪里混都很艰难,所以这次的黑帮之旅,他打算去找熟人带带他。
可是,躺在病床上的布鲁斯,掰着手指头数遍了自己认识的人,要么是和这个圈子完全不沾边,提供不了什么帮助,要么要么就是太席勒了。
想来想去,布鲁斯瞄准了一个人,那就是杰森·托德。
上次他开解布鲁斯布的时候,布鲁斯就明白,杰森其实是个好孩子,本性善良,只不过因为身处一个特殊的环境,而与正常的孩子有了不同的成长经历。
但这份成长经历,没有让他变得脆弱,反而是更加显露出他的天赋,经历过贫民窟生活的布鲁斯知道,哪怕是土生土长的哥谭居民,想在这里当上一个孩子帮的首领,都非常困难。
一旦当上了帮派首领,就意味着,你除了要操心自己的衣食住行,还要为帮里的所有人担心,哪怕是熟门熟路,也是个极其困难的工作。
或者说,这并不是智商的问题,而是情商的问题,你必须得先在这个社会里混出头,才能去带领别人,这对成年人来说都很难,更别说一个孩子。
布鲁斯乡,如果是他在十一岁的时候接受了这样一个帮派,估计也要头疼很久,他是能搞发明,可是搞出来的发明怎么卖?卖了拿的钱怎么分?分了的钱就怎么保住?怎么对孩子们解释分配问题?这都是麻烦。
但杰森却能做得很好,据布鲁斯的了解,卷尾帮在那条大街,也是数一数二的孩子帮,要是能够得到他的帮助,黑帮副本的开局,一定会相当顺利。
于是,他遮掩了身份,找上了杰森,想从黑帮的最底层开始学起,一路把黑帮的脉络摸清楚,为他接下来想做的事打好基础。
而布鲁斯之所以选择了一个红色的头罩,就是想区别于之前蝙蝠侠的形象,要是再弄一身黑,谁也知道这是蝙蝠侠的另一个马甲,不如使用一些鲜艳的颜色。
而且他还有一个完美的理由,去解释为什么要戴这个面罩,毕竟,他现在伤还没好,身上裸露出的伤痕非常像是重度烧伤之后留下的疤,只要说自己因为烧伤毁容才戴头罩,那就没有人会感到奇怪,毕竟,这里是哥谭。
而杰森果然没让他失望,不管是从推理、制定计划还是执行计划,他的水平远超同龄人,甚至是远超绝大多数的成人。
如果是在以前,不管杰森计划制定的多好,蝙蝠侠肯定会自己制定计划,让杰森按照他说的来做,最好是能亲
第八百一十一章 红头罩(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