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他没办法判断对方的进攻路线,只能赌运气,前方还是后方。
运气好就能砍下阿银的双手,运气不好他自己就会被击碎骨头。
场中只有达建笔站在原地,全程看不见阿银的身影,只是偶尔会有一两条粉嫩胳膊被斩断抛起,但
战况相当白热化,但总体趋势是对达建笔压倒性的不利,因为神的子嗣能断臂重生,而他的伤势却得不到修复,此消彼长,他全身骨骼碎裂大半。
这样疯狂的战斗足足持续了十分钟。
达建笔单膝跪地,他站不起来了。
阿银脸色苍白的出现在十余丈外,即便是神子,接连不断的重生肉体也极度消耗心神。
足足十分钟的战斗,表面上她完好无损,但实际让她消耗颇大。
但好在对手的创伤更大,达建笔被他废掉一大半了,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很快就能分出胜负了。
“还不够,还没让她对我产生恐惧。”
达建笔喘着粗气,眼睛死死盯着阿银。
他今日必死无疑,一个阿银还没拿下,身体已经这副鸟样子,如果那个名为风的白发少年动手,他立刻就得歇菜。
“太狼狈了,想想也是,这种骗人的法则如何能拥有正面御敌的手段?”
“但貌似从一开始我就走错路了,迈入修行界的第一天,我就一直避免正面交手,今日有这种结果,也算我咎由自取,早知道我就应该拒绝【白】的安排,不进战场了。”
“该死的,我到底为什么要来!”
达建笔心中悲怆,他能给阿银造成伤害,但也仅限于此了,没有决定性的谎言就没有斩杀对方的力量。
回想起自己进入战场的画面,不论是第一战场,还是进入诛神战场,他都是为了解开心中的秘密。
他在一颗连名字也没有的星辰出生,父母是编鞋子的,能做出各种款式美丽的鞋子,城里的大户人家都会过来购买,家庭算是富裕。
他还有一个弟弟,那真是最快乐的时光,做错了事是可以说实话的,说实话虽然会被责罚,但也会被夸奖是诚实的好孩子。
虽然他从小品行就不怎么端正,和奋力读书考功名的弟弟是天壤之别,但不论在外面干了什么坏事,他都会实话实说。
会用扫荡腿让百岁老人亲吻地面,会趁女人睡着时剪掉她的头发当钓鱼线,会把鸽子蛋放在鸡窝里,再把鸡蛋放进鸽子窝里,让鸽子和鸡厮杀一场,遇到味道配不上价格的路边摊不付钱转身就走更是家常便饭。
但不论发生了什么,他都会说实话,这是从小母亲的教导。
因此,不论他说什么,人们都会相信,他一直引以为豪,他认为这是人们对他最大的尊重。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看上了他的鞋子,问他家在哪。
是他把男人带进家里的,然而他却亲眼看见那个男人逼迫他的家人吃用鞋子装盛的饭菜。
那个男人杀了父亲和母亲,剖开了他们的尸体,装在一只臭气熏天的鞋子里,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哭成泪人,但他点头,因为他不说谎。
男人让他把装满鞋子的内脏吃干净,这样就可以多活一天。
他吃了。
第二天,男人把全村人都聚集起来。
把弟弟带到他的面前,给了他一把刀。
只要他杀掉弟弟,并且像第一天男人所做的一样剖开尸体,那么整个村子就可以再活一天。
他不记得自己那天做了什么,他只记得全村的人都跪下求他。
第三天。
他的面前放着一只装满内脏的鞋子,他知道这是谁的内脏。
他想像第一天一样囫囵吞枣,一口气吞下去,但男人不许,男人给了他刀和叉,让他细嚼慢咽,仔细品尝其中滋味。
因为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
这种屈辱,痛苦和悔恨,他足足品尝了三天。
第七天。
男人再次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仍然点头。
男人要
1931章 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