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气:“还说呢?还不是你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玩起了失踪,电话也不接,我不出来找万一被人卖了怎么办?我还得指着你的曲子,红遍大江南北呢?”
要是被叶在夕的万千粉丝知道他们为之疯狂的偶像大人是个小痞子,该垂泪到天明了。
江夏初笑了,没有任何负担地打趣:“你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
很多人都知道叶在夕是个很出色的演员,却不知这厮的演技如此炉火纯青了,他一会儿委屈至极:“你的意思是要撇下我了?”又一会儿无赖至极,“幸好,当初我有先见之明,和你签订了五年的合同,你的打算要泡汤了,合约还有两年。”
说得委婉点,演技好,说得直白点,精神分裂。
这便是叶在夕,江夏初眼里看到的叶在夕,没有偶像的光环,无赖,地痞,妖孽,孩子气,毒舌。却让江夏初没有负担。
江夏初玩味:“你不怕被记者拍到啊,最佳荧幕情侣的粉丝可是很热衷的。”
叶在夕认真:“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吃醋吗?”
他们还真不是一国的,却能成为朋友,真是奇迹。
江夏初转过脸来,无比认真地回答:“如果你愿意自我欺骗的话。”
叶在夕恼火地抓抓帅得掉渣的头发,鸭舌帽都被他蹂躏歪了,桃花眼嫌恶地瞟江夏初:“你这女人真不懂风花雪月,这么好的情境都让你破坏了,认识你都三年了,你这榆木性子也不知道改改。”
江夏初抬起头,望着远处的月,眼神悠远飘渺:“是啊,我都出道三年了。”
月光渡在江夏初的侧脸上,消瘦的,苍白的,略微的透明色,叶在夕突然觉得江夏初就像一阵风,随时会散去,怎么抓也抓不住。
他们都没有看彼此,都不知道,叶在夕的目光痴缠,话语不是他一贯的恣意:“三年了。”
突然的转头,他闪躲不及,收敛所有,她不以为意,说:“我的第一首曲子也是你唱的。一直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你会选择那时初出茅庐的我。”
叶在夕的眼看向池中央,那里倒影出了江夏初的影子。
第十七章:无赖地痞妖孽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