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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四章 电灯泡,生事

可能会占她的便宜。

    当然,我可不是那种喜欢在女性的身上占便宜的人,现在我手臂很僵硬,会如此自然是不想在走路的时候手臂和她的身体有触碰。

    因为钱若怡挽着我的缘故,碍于她的美貌,再配合着我们现在她挽着我的手臂的样子,从一些人的眼中我都能看得出来不少人把我们认为了是情侣。而最可笑的是,偶然间我听到了有人说谭水水是一个电灯泡

    没错,电灯泡~

    我能够听到的话谭水水再听不到就奇怪了,难得的是她也没有生气,或者说她不想在钱若怡的面前生气。

    还好西餐厅并不远,进入了餐厅后钱若怡就松开了我的手臂,我也暗中松了一口气。想不到原来被一个漂亮的异性挽着手臂也并不是什么特别舒坦的事情,或许是因为我不懂得享受吧,暗道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不会去揩油。

    就坐后,点餐我和钱若怡点的都是很一般的,估计是钱若怡想着为谭水水省钱。谭水水也点了跟我们一样的,但多叫了一些甜点,看得出来她还是舍得花钱的,毕竟她可不缺钱,要是有想法的话庆明大学都能够给买下来。

    东盘山的本地大家族的人财力可是全国出了名了!

    “若仪,你觉得这里的牛扒怎么样?”谭水水吃着,还不忘问坐在她身边的钱若怡菜好不好吃。

    钱若怡咽下了口中的食物后用白布擦了擦嘴点头,笑道:“确实好吃,不过就是有点贵。要不是你请客,我都不敢过来这里吃。”

    谭水水听到这些话后当下了双眼冒光,表明心意道:“好吃的话,以后我天天带你来这里吃,吃最好的牛扒喝最高档的红酒!”

    “你家有钱,但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些东西偶尔吃一餐两餐就行了,要是天天吃再好吃也会吃腻了。况且,天天吃你的我们也过意不去。”钱若怡说着。


    “哪里的话,我家里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要是你能吃穷我就尽管吃,我还乐意呢,哈哈。我们还是好朋友,请客吃饭也正常,没必要想太多有的没的。”谭水水拍了拍没有多少起伏的胸口保证道。

    “”

    听着谭水水在钱若怡面前说话的样子,我怎么觉得就像是暴发户在喜爱的异性面前炫耀一样,想不到她竟然是这样子的谭水水。不得不说钱若怡的魅力也太大了,竟然让谭水水能够做到这样的附和。

    或许是因为谭水水对男的没有感觉吧,也可能是她过于的喜欢钱若怡所致。这就好比一个男的很喜欢一个女的,相信还是有人会像谭水水这样附和喜欢的人的。

    钱若怡也不是随便吃人用人的人,从她能够拒绝谭水水的好意就能够听得出来。要是一般人有谭水水这种舍得给自己钱花的朋友,估计只会一直的去索取。话说回来,如果钱若怡是那种贪小便宜的人的话谭水水还会喜欢她吗?或者说早就因为喜欢贪便宜而成为了谭水水的女人了,不至于让谭水水追了那么久。

    因为我话少的缘故,现在反而是她们两个在聊天,而我在埋头苦吃。

    刀叉这东西我向来就不习惯用,随便切随便吃,一块巴掌大的牛扒其实也就两三口的事情。反正我也不懂得品尝美食,一点儿一点儿的切扭捏的很。估计也是因为我简单的两口就吃完了,谭水水私底下鄙夷了我一眼,估计是在说我不懂得吃西餐的缘故。

    我是不懂,不懂咋了?能吃饱就行,吃法因人而定,大口吃肉适合我这样的人

    而钱若怡看到我这样吃牛扒倾城的一笑,伸过手来抓起我面前的一块白布递给我说道:“擦擦。”

    我接过手帕擦拭嘴才知道有点黑椒汁沾在了下巴上,估计是吃太快的缘故,难免有些小尴尬。

    “信哥饱了没有,要不要再来几块?”谭水水皮笑肉不笑的说了一声。

    这家伙也是因为在钱若怡的面前才叫我“信哥”,这是因为我在钱若怡面的身份是陈越信。信哥信哥,乍一听就是信鸽,看她玩味的眼神估计是把我当成后者那样叫,把我当成了禽兽来说。

    我会以笑意道:“不用了,吃个冰淇淋,你们不用管我。”

    说完就捧起一晚冰淇淋在吃,看着谭水水想赶我走我却不走的那种埋怨我



第七百三十四章 电灯泡,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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