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为了生活,为了赚钱来养家糊口,人们都必须早早起来加入到上班的行列中来,要不然谁想在别人都在被窝里享受温柔的时候出来溜达呢。
此时在波士顿城西的一条大街上,正有一辆福特雷鸟轿车在快地行驶着。在它的身后,几辆普通的商用轿车死死地跟住它,不过他们并没有想撞这辆雷鸟轿车的意思,只是一直紧跟着不放。由于被追的福特雷鸟车性能很好,时非常快,让后面的那些紧紧跟随的普通轿车只能在后面跟着。可是这样一直紧追不放地跟着,象尾巴一样甩也甩不掉,也让人很讨厌。
难道是黑帮的追逐?要不然是电影公司在拍摄精彩的飚车场面?不过告诉你们,错了,大错特错。在波士顿城区,由于治安和交通的良好,不是每天都会上演这么刺激的场面的,在后面紧紧追逐的几辆普通商用轿车上乘坐的,是不折不扣的“狗仔队”。无庸质疑,那辆被追逐的雷鸟轿车上一定坐着某位大明星,否则那些狗仔队的车不可能这么不顾危险地紧追不放。
不过他们好像忘了一件事,一种职业的存在,那便是警察,特别是武装到牙齿的美国警察。
在美国,警察有二十四小时巡逻的习惯。要知道,由于波士顿交通和治安的良好,平时警察们的生活是很苦闷的。但警察也是人,也喜欢追求刺激的生活,看到这种风驰电掣的追车场面,对于那些处于无聊中的警察来说,诱惑力是惊人的。尤其是那些爱看《生死时》的警察来说,这种追逐,刚好满足了他们表演的**。于是很快便听到了警笛声在城区的四处响起。当然也没有那么夸张,只是清晨很安静,所以声音四处传开来,形成了仿佛满耳都是警报这种局面。
那些狗仔队听到了警笛响起的声音,终归还是有些害怕。虽然他们只是高行驶,并没有其他过激的行为,而且从某种名义上来说,他们更是名义上的记者,有采访的权力。可是他们始终是那些采访花边新闻、小道消息,不被明星和人们所喜爱的一类工作者。而且干他们这一行的最忌讳的便是被警察捉住,在警察局留下案底,是非常不光彩的一件事。
于是几辆追逐着前面汽车的狗仔队开始纷纷将车掉头离开,但很不幸地告诉他们一个消息,那就是想跑已经晚了。如果在警笛刚响起的时候,他们离开那肯定会成功,可是他们是在警笛响起了近十分钟后才决定离开的。警察可不是吃素的,能判断汽车声音传来的方向,而且各街口的摄影机让警察能从交通指挥中心准确无误地知道这些汽车行驶的位置。
不过双方都没有好运气,因为今天是黑色星期五,比较倒霉的缘故,那些警察和狗仔队的车子车够快,很快都撞在了一起,一时间人仰马翻,场面异常惊险火暴。那辆被追逐的车子总算可以借此脱身了。
第九十九章偶遇女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