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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辛弃疾,霍去病

,拓地千里,誓要北方安宁,可二十三岁,抱恨病逝。

    一个弃疾,一个去病,都是悲剧和遗憾。

    辛弃疾,曾率领五十骑冲入数万敌军中,生擒叛徒。他把叛徒夹在腋下,如同夹着一只兔子。并且来去冲锋,所向披靡。

    能征善战,深谙军事。奈何「归正人」的身份,让辛弃疾回南方不得重用。

    归正人,即从沦陷的北方国土上,回归「正统」的汉族人,是南方朝廷对这类人的轻蔑之词。

    自此,大宋少了个枢密使,华夏多了个大词人,不知是可惜,还是遗憾!

    易天听过非常多辛弃疾的词,作为开一派词风的宗师,辛弃疾留下许多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的词作。

    醉里吴音相媚好,谁家白发翁媪?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江晚正愁余,山深闻鹧鸪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能隔着历史,再见到伟大词人,一些学过的宋词,如排山倒海一样涌来。

    令易天意想不到的是,辛弃疾竟然被设定为炼气士和炼体者双修。

    而且天赋好吊。

    破阵,不用说,勐将必备天赋。

    词中之龙,用诗词攻击,应该是群体攻击,而且伤害巨大。

    文武双全,不管是炼气实力,还是炼体实力,再提升50%。

    辛弃疾,是领地内强大而稳定的战力,而且增加领地的文化素养。

    让领地内涵勐然拔高一档。

    被重生的英灵,都精通天道字体,改天搞一些原住民书籍,稍一学习,就是博学之士。

    辛弃疾天道规则可能塑造的太完美,让其除了炼体法门和炼气法门外,只拥有一个sss剑技和一个六级的剑法精通。

    专属剑技,易天学不太会!

    霍去病,是让人扼腕叹息的一代明将。


    如果说华夏古代寿命短,三十多岁不算英年早逝的话,二十出头病死,绝对是天妒英才。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因为霍去病和卫青,匈奴不敢再勒索大汉,更不敢劫掠北疆,只能在西迁的路上传出悲歌。

    大诗人杜甫曾歌颂:汉朝频选将,应拜霍嫖姚。

    历代歌颂霍去病的诗人比比皆是。….

    率领八百骑兵深入大漠,功冠全军,十八岁封冠军侯。

    十九岁,指挥两次河西之战,歼敌十万。打通丝绸之路,扬大汉武功威名。

    漠北之战,长驱六举,电激雷震,饮马瀚海,封狼居胥。

    达到华夏将领的巅峰高度。

    封狼居胥,开疆万里,也成军人最大的荣耀。

    性格沉默寡言,沉着悍勇,骑射无双。

    他不喜欢论孙吴,但用兵却暗合兵家之道。

    名去病,却仅23岁病死,令人扼腕长叹。

    易天从霍去病的天赋中,能看出他是一名统帅型将领,而且最好是统帅骑兵。

    除勐将天赋武威外,霍去病的封狼居胥和冠军两个特殊天赋,极为夸张。

    如果霍去病统帅八百骑兵,这支骑兵攻击力提升40%,士气提升50%,勇气提升50%。

    这简直是斗志昂扬,悍不畏死!

    无敌骑兵!

    「霍去病拜见领主,多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为领主驱使,马踏之处,皆为领土。」

    霍去病向一天一拜,和关羽、岳飞不同,他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即便死亡过一次,有过大遗憾,但话语中依然可以听出年少轻狂。

    霍去病身高一米八,皮肤白皙,眉目疏朗,按理说这是书生气质,但霍去病眉宇间有一股英气。

    「去病请起!」易天将霍去病扶起来。

    「尘归尘,土归土」

    「辛弃疾,拜见领主。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不再有大宋辛弃疾,仅为领地一小兵矣。」

 



第一百三十四章 辛弃疾,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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