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照之前判决时候,写在判决书附录里面的。
梦梦父女当时因为赔款能够减半开心不已,所以没有在意附录上的信息记录的提示,此后她拿到个人光脑之后,曾经在判决书上看到的那些字句一字不差地进入了她的身份资料中,而这份资料最要命的是——并没有注明梦梦是在多少岁时候犯的错,只是模糊说了个>
想想吧,梦梦现在还是十八岁,“曾”就代表着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做错了事,所以大家对她有着一定的宽容心,但是当她过了22岁——不,现在并入联邦之后,就是25岁了。等到她25岁成年之后,以至于她的岁数再往上的时候,所谓的“曾经”所代表的范围就有些广了,是小时候呢,还是成年之后呢?
联邦人对未成年有着很大的宽容性,可是对于成年了还犯错的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了。
而这种个人资料,无论找哪个黑客,都没有人敢帮忙遮盖的,除非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意被告的个人信息中,“犯罪史”可以抹消,否则这个污点就会跟随她一生。
可以说,整个判决最要命的不是公开道歉,也不是那曾让她咋舌的庞大的赔款,而是判决要加入个人资料信息这一点。
在联邦,擅自转载别人的文就属于“文化盗窃”,这个罪是与杀人放火摆在同样的位置的,都属于重罪。
此时才开始后悔的梦梦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疯狂,她的爸爸心疼女儿,决定在中心星系再留一段时间,顺便托人找找东方慕所在的地方,试图让东方慕对法院提起上诉,能够免去这样的刑罚。
而此时的东方慕,正投入坎罗维的活动月中,忙得不亦说乎。
第八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