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后的歌尖锐冷淡,舞台的风格也大都这般,有色彩便是愁红惨绿,或是冰冷毫无情感的灰白。
但结束以后,接过的花,总是最温暖柔和的色彩。
他曾经接过这一束玫瑰,轻轻亲吻花蕊,勾起一抹罕见温柔的笑。
唱到疲累的声音轻轻说,谢谢。
惊起台下一片一片地叫喊。
只是没知道,他时也坐在台下。
衣着面,眉目清俊,在微笑着想象宁晃亲吻的并非花蕊,而是自己。
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
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便对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
他和小叔叔的故事,外只准一点点。
任由他们胡乱猜测,也永远不到全貌的一点点。
但有什么在松动,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
他了一束玫瑰,在评论里了:@宁荒
两分钟以后。
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赞。
166.
宁晃是变了装去的,结果见了面的时候,才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
淡黄色的v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味。
除了西装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才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丝,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好。”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说:“过来点。”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
他的喉结动了动,终于得舒舒服服,每一处都满足。
非常完美。
完全符合他的癖好。
小刺猬自以为馋得衣无缝,就听陆老板慢慢说:“小叔叔,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眼神。”
懒洋洋倚在沙上,慢悠悠,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勾勾手指,让他凑近了。
整理好衣服,把他推远了。
宁晃越是光明正大,他就越觉得,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
骄傲光芒万丈的大明星,应该只是在审视他的服装。
而因此感到脸红心跳的自己。
才是居心叵测的坏。
但现在来……
他轻声问:“小叔叔。”
“嗯?”
“你是不是喜欢我这样穿?”
他眼睁睁着宁晃瞳孔地震,蹬蹬倒退两步,假装自己去侧的沙。
半晌支支吾吾,说:“也就还行吧。”
他自己亲手养大打扮的样子,怎么可能不喜欢。
隔着罩不到表情。
好可惜。
陆忱心底的坏心眼蠢蠢欲动。
偏偏装出一副温柔好的样子,说,喜欢也没关系,要不要给你抱一下。
宁晃瞪他一眼,说,滚蛋。
哪怕挑的是很的时间,也还是不可避免有顾客路过。
无论是职业原因,还是因为多年深埋地下的习惯。
二十七岁的习惯,就这样延续到了现在。
他在旁瞧不见的地方,才被亲吻,被喜欢,被触碰,被陆忱渴求。
第52章 nbsp; 目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