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初到哥谭

更难了。

    “呜呜~”变成小奶狗的刻耳柏洛斯用湿漉漉的小鼻子蹭了蹭主人的手心,用行动安慰主人不要难过,主人是最厉害的!

    赫尔淮斯被它逗笑了,伸手摸摸它的耳朵,另外两个头也蠢蠢欲动地想要伸出来,被他曲起手指敲了敲脑门,这才安静下来。

    在来人间之前,赫尔淮斯特意找来了两个哥谭本地亡灵,向他们咨询应该如何在人间……在哥谭像人类一样生活。

    男性亡灵说:“首先,您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明,人类的。”

    这个简单,死亡帮他搞定了,一个来自纽约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柯恩·奥菲斯。

    女性亡灵说:“其次,您需要一座房子,合法的。”

    这个也简单,花钱买,不需要很大,普通的公寓就可以了。

    男性亡灵又说:“然后,您需要了解人类的正常作息和活动范围。”

    ……正常作息可以理解,白天活动晚上睡觉嘛,活动范围又是什么?哥谭还有明令禁止不许踏足的地方吗?

    女性亡灵总结:“最后,您需要一个工作,建议您去韦恩企业,从各方面看,那里都比较安全。”

    赫尔淮斯:……

    他暂时不想工作。

    “阿莎雅,加上一行:继承父母遗产一千万。”

    被叫到名字的低位死神立刻在冥王的□□明上添上一行,整张人生经历全部重排,直到合理无误才重新显现。


    ——柯恩·奥菲斯,1991年3月16日出生于底特律,限年二十三岁,于今年毕业于纽约大学。父母于三年前车祸身亡,留下遗产一千万美金和纽约曼哈顿一套三层小楼,小楼报废于十天前的一场帮派械斗中,来哥谭找工作。

    暂时就这样,先套上几个空白补丁,等要用的时候再补。

    走之前,赫尔淮斯特意叮嘱留守在冥界的低位死神们:“你们不能离开冥界,但可以让其他人知道冥界苏醒的消息。所有擅闯冥界者,由亡灵骑士斩杀,一个不留。尤其是一个叫做康斯坦丁的人类,如果他闯进来了,不要听他说话,杀。”

    死亡嘱咐过他,人类中出现了一个特别能说会道,还骗了天使和恶魔无数次的施法者,那个人类叫做康斯坦丁。以他的实力,在无人带领的情况下进入冥界也不是不可能,但他进来了就别想轻易出去,亡灵骑士未必能要他的命,削他一顿狠的却是绰绰有余。

    游走在冥界各处的亡灵骑士领命:“遵从您的命令!”

    赫尔淮斯这么下令倒不是想要康斯坦丁的命,只是防患于未然。

    如果哪一天康斯坦丁来到冥界救哪个人,已经死去的亡灵在没有经得冥王允许的情况下重归人间,冥界不跟天堂和地狱一样成筛子了吗?你想来就来,想带谁走就带谁走,当他这个冥王是死的吗?

    不让银色死灵深渊一口吞了他,都是看在这个人类在不久前拯救了许多人的份上。

    这个叫康斯坦丁的人类是个典型的中立阵营,在大事上看得分明,就是……手段太脏,下手特别阴,嘴还能说,上下嘴皮一碰就能颠倒黑白,死的都能说活的那种,专业坑队友一百年。

    赫尔淮斯天然不想和这样的人打交道,说会儿话他都嫌累,他是那种擅长打直球的神明。

    顺着名片上的地址,伪装成普通人的赫尔淮斯来到了他在哥谭的住所,是钻石区的一处小区,他的公寓在九楼905号。

    据说,钻石区是哥谭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住宅区。

    看着专属哥谭的亡灵册上跳动增长的数字,赫尔淮斯深沉地想:哥谭真的是很不简单呢……以后得派三到五个死神过来,不然一个死神肯定会忙不过来。

    刻耳柏洛斯嗅了嗅这座城市的空气,随后露出陶醉的表情:“主人!这里有好多好吃的食物!”

    地狱三头犬以灵魂为食,它和银色死灵深渊的作用其实是一样的,粉碎那些彻底堕落、完全浸入罪恶,无可转圜的灵魂。但它不能吃生魂,就是未死之人因为各种原因而离体的灵魂,也不能动嘴去啃冥王盖章允许入轮回的灵魂。

    刻耳柏洛斯陶醉地嗅闻着对它而言极为甜美芬芳的空气



第 4 章 初到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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